(一)综合办公室
(二)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
组织有关部门拟定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;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各自承担的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进行监督检查;收集、上报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综合信息;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帮的查处;组织协调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;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;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作;承办乐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托,负责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。
(四)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
监督抽查药品、医疗器械、药品包装用材料和容器的质量,受理违反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举报和投诉,依法查处违反药品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。